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的意見》(浙政辦發[2014]14號)、《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浙江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和浙江省商標品牌示范縣(市、區)與示范鄉鎮(街道)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工商標[2015]15號)精神,在相關單位申報、各市市場監管局推薦、第三方機構評價的基礎上,浙江省商標品牌評價委員會確認杭州市濱江區的等4個縣(市、區),杭州市西湖區古蕩街道等17個鄉鎮(街道)和維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91家企業分別為浙江省2018年商標品牌示范縣(市、區)、示范鄉鎮(街道)和示范企業。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識產權局希望各示范單位再接再厲,貫徹落實十九大關于“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的重要部署,進一步深入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商標品牌戰略,切實增強商標品牌創造、培育、運用和保護能力,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根據“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的各項要求,不斷完善培育機制、提升品牌服務,強化執法保護,為服務供給側改革和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作出貢獻。